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企业收回替个人垫支的款项,不属于企业的收入。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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