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延伸阅读
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从事专业税务顾问、税收策划、涉税鉴证、纳税情况审查业务的完成时间怎么确定?
某纳税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发生以前月份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中止,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6%),申报表如何填写?
疫情防控的有哪些税收优惠?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