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首次向纳税人支付所得时,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等基础信息,填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并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向其报告的相关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应当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依据: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延伸阅读
留抵退税在哪里申请办理?
电子税务局上个季度更正申报,这个季度的数据没有更新过来?
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包括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可以免征增值税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