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住所个人适用税收协定的境内受雇所得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2023-05-22384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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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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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无住所个人适用税收协定的境内受雇所得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无住所个人享受境内受雇所得协定待遇: 境内受雇所得协定待遇,是指按照税收协定受雇所得条款规定,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内境内停留天数不超过183天的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在境内从事受雇活动取得受雇所得,不是由境内居民雇主支付或者代其支付的,也不是由雇主在境内常设机构负担的,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无住所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享受境内受雇所得协定待遇的,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额计算适用以下公式: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境内支付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
三、无住所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的,可在预扣预缴和年度汇算时按前款规定享受协定待遇;非居民个人为对方税收居民个人的,可在取得所得时按前款规定享受协定待遇。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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