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以下简称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是指因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而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的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履行居民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并在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款项时,依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延伸阅读
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投资企业将股权转让或收回,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怎么确认?
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是按照项目来进行享受的吗?
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基金、费用和附加等,需要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