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什么情况可以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税年度汇算扣除信息?

2023-05-30216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290人
咨询我
导读:
什么情况可以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税年度汇算扣除信息?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有以下情形的,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一、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二、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三、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四、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什么情况可以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税年度汇算扣除信息?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