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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税年度汇算扣除信息?

2023-05-30254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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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什么情况可以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税年度汇算扣除信息?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有以下情形的,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一、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二、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三、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四、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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