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预扣、代扣税款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依据:
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延伸阅读
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录入的人员信息如何获取验证结果?
个人所得税去哪里缴纳?
年度汇算简易申报的个税收入额怎么计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