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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中的起征点怎么定义?

2023-06-27909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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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中的起征点怎么定义?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浙江省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20000元;

二、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0元;

三、本通知自2011年1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执行。

依据: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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