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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合伙人从单一投资基金分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07-06483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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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个人合伙人从单一投资基金分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创投企业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是指单一投资基金(包括不以基金名义设立的创投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不同创业投资项目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下述方法分别核算纳税:

(一)股息红利所得。单一投资基金的股息红利所得,以其来源于所投资项目分配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收入的全额计算。个人合伙人按照其应从基金股息红利所得中分得的份额计算其应纳税额,并由创投企业按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依据:

关于创业投资企业个人合伙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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