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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票状态异常怎么处理?

2023-07-121490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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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发票状态异常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抵扣勾选—抵扣勾选统计”模块下,点击“当期属期数据统计”报表类型选择异常发票统计表,点击“查询”,页面下方展示异常发票明细数据。异常凭证全称是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就是指状态异常的增值税抵扣凭证。 异常凭证全称是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就是指状态异常的增值税抵扣凭证。

符合下5种情形之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一、纳税人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中未开具或已开具未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非正常户纳税人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稽核比对发现“比对不符”“缺联”“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经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发现,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涉嫌虚开、未按规定缴纳消费税等情形的;

五、走逃(失联)企业存续经营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对应属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列入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以下简称“异常凭证”)范围。

(一)商贸企业购进、销售货物名称严重背离的;生产企业无实际生产加工能力且无委托加工,或生产能耗与销售情况严重不符,或购进货物并不能直接生产其销售的货物且无委托加工的。

(二)直接走逃失踪不纳税申报,或虽然申报但通过填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规避税务机关审核比对,进行虚假申报的。 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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