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居民个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暂停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居民个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经税务机关确认,居民个人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规定追补扣除。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
延伸阅读
双定户超出额度个人所得税需怎么缴纳?
个税扣缴客户端中,人员信息报送提示身份证件号码不可以包含11111111,怎么处理?
保险红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