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若您汇算清缴前仍未支付已预提的工资薪金,需进行纳税调整。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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