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员工租用公司与保障房公司签订的保障房,并支付租金的,可以申报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应当留存与公司签订的公租房合同或协议等相关资料备查。
依据:
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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