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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个人销售商品的同时赠送赠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08-09659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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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向个人销售商品的同时赠送赠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

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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