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家庭唯一生活用房”是指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纳税人(有配偶的为夫妻双方)仅拥有一套住房。
二、不符合免税条件的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财产原值。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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