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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又在一年内回购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2023-08-15436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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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又在一年内回购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交价格。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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