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延伸阅读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怎么申报?
企业回收废旧物品,进行加工销售,可以符合增值税的简易计税方法吗?
新办企业电子专用发票怎么申请?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