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华审网 2023-08-20 1178次阅读
导读: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修改成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