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依据:
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
延伸阅读
房产税逾期怎么处理?
增值税免税,在计算印花税时能扣减增值税吗?
个税扣缴客户端中,人员信息采集为什么新增“报送”功能?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