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依据:
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的公告
延伸阅读
线下更正历史个税申报表,个税扣缴客户端数据未同步,怎么操作?
稿酬所得的范围是什么?
台湾个人的个人所得税证明怎么开具?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