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报送的专用发票抵扣联,如果报送征收机关时已褶皱、揉搓,无法运用认证子系统进行认证的,征收机关可对企业所取得相应的发票联进行认证(采集)。
2、可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勾选确认。
依据:
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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