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延伸阅读
取消纸质发票,使用电子发票怎么办理?
城市信用社改制中个人取得的资产评估增值,按什么项目计征?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可以缓缴哪些税费?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