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享受税收优惠的,由其留存《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备查。申报享受税收减免,无需报送资料。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关于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
延伸阅读
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需要填写吗?
非雇员为企业提供非有形商品推销、代理服务取得的所得,个人所得税怎么缴纳?
扣缴义务人不接受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资料,怎么处理?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