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因此,如果销售方在经营业务发生时没有向购买方开具发票,购买方可以要求补开。
依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延伸阅读
电子发票和普通发票是一样吗?
软件企业销售自行开发软件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十五万免征增值税,什么时间开始?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