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属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无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并取得执照举办学习班、培训班的,其取得的办班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应按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其中,办班者每次收入按以下方法确定:一次收取学费的,以一期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分次收取学费的,以每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举办各类学习班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延伸阅读
天使投资个人享受投资抵扣个人所得税政策,怎么备案?
非居民个人符合条件转变为居民个人后,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吗?
企业将货物委托其他单位代销,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