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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因生产经营需要开具发票,可以去税务机关代开吗?

2023-09-251249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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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企业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因生产经营需要开具发票,可以去税务机关代开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在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至企业注销之日期间,企业应当接受税务机关的税务管理,履行税法规定的相关义务。破产程序中如发生应税情形,应按规定申报纳税。

从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之日起,管理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以企业名义办理纳税申报等涉税事宜。 企业因继续履行合同、生产经营或处置财产需要开具发票的,管理人可以以企业名义按规定申领开具发票或者代开发票。

依据:

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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