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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出口业务有发生出口劳务佣金,对方提供的佣金劳务发生在境外(有境外个人、也有境外公司),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2023-09-26386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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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企业的出口业务有发生出口劳务佣金,对方提供的佣金劳务发生在境外(有境外个人、也有境外公司),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因任职、受雇、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若该境外个人为非居民个人,则来源于中国境外所得无需缴纳个税;若该境外个人为居民纳税人,则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缴纳个税。

依据:

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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