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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住所个人担任境内居民企业的高管人员,取得报酬的所得来源地怎么规定?

2023-09-28222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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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无住所个人担任境内居民企业的高管人员,取得报酬的所得来源地怎么规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对于担任境内居民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职务的个人(以下统称高管人员),无论是否在境内履行职务,取得由境内居民企业支付或者负担的董事费、监事费、工资薪金或者其他类似报酬(以下统称高管人员报酬,包含数月奖金和股权激励),属于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均需在境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公告所称高层管理职务包括企业正、副(总)经理、各职能总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管理层的职务。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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