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偶然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后,会有什么处罚?
2023-10-181115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6638人
咨询我
- 导读:
- 取得偶然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后,会有什么处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三、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申报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区别以下情形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按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十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有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料和信息、未按照纳税人提供信息虚报虚扣专项附加扣除、应扣未扣税款、不缴或少缴已扣税款、借用或冒用他人身份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
因此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按规定自行申报时不会产生滞纳金。但是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取得偶然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后,会有什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