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纳税人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当在取得应税所得时主动向扣缴义务人提出,并提交相关信息、资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时按照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有关办法办理。
延伸阅读
参与抗震救灾的一线人员取得的补贴能否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按照新的预扣预缴办法需要报送什么资料?
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中,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导入模版是什么格式?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