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试点工作。财政部、税务总局将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起草房地产税试点办法(草稿),按程序做好试点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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