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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住所个人刚开始预先判定为居民个人,后来因缩短居住天数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应该怎么处理?

2023-12-14140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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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住所个人刚开始预先判定为居民个人,后来因缩短居住天数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应该怎么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无住所个人预先判定为居民个人,因缩短居住天数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的,在不能达到居民个人条件之日起至年度终了15天内,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按照非居民个人重新计算应纳税额,申报补缴税款,不加收税收滞纳金。需要退税的,按照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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