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补偿费自2021年1月1日起,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按次缴纳的,应于项目开工前或建设活动开始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按期缴纳的,在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您可以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申报。
延伸阅读
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怎么办理?
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
代开的专票作废,已经交的税款怎么办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