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失业人员、高校毕业人员、贫困人口等重点群体创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2024-01-08238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773人
咨询我
导读:
失业人员、高校毕业人员、贫困人口等重点群体创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在浙江省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该政策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失业人员、高校毕业人员、贫困人口等重点群体创业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大家也在问

已为4000万用户解决财税问题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