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不适用免税规定的,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或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及土地、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服务及安全保护服务、小规模纳税人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征收,除上述以外的收入按照3%征收率征收。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延伸阅读
长三角区域内纳税信用等级A级B级企业跨省迁移怎么处理?
建筑施工企业怎么参加工伤保险?
我企业是出口企业,目前货物已出口但是未收汇,可以申请退(免)税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