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无法收回的助学贷款可以作为资产损失在税前扣除吗?
2024-01-30426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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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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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企业无法收回的助学贷款可以作为资产损失在税前扣除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助学贷款逾期后,在金融企业确定的有效追索期限内,依法处置助学贷款抵押物(质押物),并向担保人追索连带责任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可以作为贷款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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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无法收回的助学贷款可以作为资产损失在税前扣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