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应按月将提供邮政服务的销售额、预订款、进项税额和已缴纳增值税额归集汇总,填写《邮政企业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纳税信息传递单》,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确认后,于次月10日前传递给总机构。
延伸阅读
电子专用发票认证勾选操作与纸质发票一样吗?
购买的农产品既用于生产13%货物又用于销售其他货物服务,未分别核算,可以按10%抵扣进项税额吗?
哪些企业需要缴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