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按年计算征缴,申报缴费期限为每年8月1日至9月30日。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
征缴期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征缴期的最后一日;
在征缴期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延伸阅读
纳税人无法自行获取所需自身涉税信息,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吗?
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行为,怎么处理?
出口企业办理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的办理期限是多久?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