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延伸阅读
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可以委托他人开具吗?
在中国境内居住没有超过六年,境外取得所得要交个税吗?
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的预缴申报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