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中的“收入”包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吗?

2024-04-14315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773人
咨询我
导读:
《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中的“收入”包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本表中收入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判定为收入的全部金额,如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及利息收入等。其中收入又分为“收入-非关联方”和“收入-关联方”。“收入-非关联方”应填报跨国企业集团在某一国家(地区)所有成员实体与非关联企业交易取得的收入总和。“收入-关联方”应填报跨国企业集团在某一国家(地区)所有成员实体与关联企业交易取得的收入总和。其中关联企业是指在《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中填报的其他企业。“收入-非关联方”与“收入-关联方”的加总金额填入总计一栏。需要注意的是,从其他成员实体收取的,在其他成员实体所属国家(地区)被认定为股息的款项,不计入收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中的“收入”包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吗?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大家也在问

已为4000万用户解决财税问题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