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应如何处罚?
2024-05-31193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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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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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应如何处罚?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纳税人以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或者从销货地以外的地区取得专用发票的方式取得专用发票未申报抵扣税款,或者未申请出口退税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按所取得专用发票的份数,分别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是虚开的专用发票,或者让他人为自己提供虚开的专用发票的,应当从重处罚。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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