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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现在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可以沿用原《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吗?

2023-08-05145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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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已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现在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可以沿用原《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由于10%加计抵减政策和15%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主体不完全相同,因此,已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果符合15%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需要在首次适用政策时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不能沿用原《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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