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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及其测试赛发生的哪些货物或服务采购支出对应的增值税额,可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2024-06-30121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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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及其测试赛发生的哪些货物或服务采购支出对应的增值税额,可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国际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和国际残奥委会及其相关实体(以下称退税实体)因从事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及其测试赛相关的工作,在中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发生的指定清单内的货物或服务采购支出对应的增值税额,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以下称冬奥会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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