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后有关资产的税务处理问题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产购置发票的,以发票载明金额为计税基础;不能提供资产购置发票的,可以凭购置资产的合同(协议)、资金支付证明、会计核算资料等记载金额,作为计税基础。
二、企业核定征税期间投入使用的资产,改为查账征税后,按照税法规定的折旧、摊销年限,扣除该资产投入使用年限后,就剩余年限继续计提折旧、摊销额并在税前扣除。 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征管口径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延伸阅读
企业搬迁期间以前年度亏损弥补时限怎么计算?
分公司补缴上年度的所得税需要哪些资料?
我是一个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没有机构场所,持有境内企业股权,取得该企业分红,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