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
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期间免收滞纳金,税务部门应及时提醒企业补缴。
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税务部门应及时征收。
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费款,相关部门按照注销流程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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