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
税务机关提供在电子税务局办理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大变化报告服务,您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办理。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延伸阅读
企业所得税上对固定资产的残值如何确定?是否有规定的比例?可以不计提残值吗?
企业接受别家企业的委托进行技术开发,技术开发费能加计扣除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49号)文件还有效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