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附表三第5列数字与附表一第12列数据比对不一致,而且附表三无法修改,如何处理?
2024-07-22200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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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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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附表三第5列数字与附表一第12列数据比对不一致,而且附表三无法修改,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第5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填写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4列对应各行次,且本列各行次≤第1列对应各行次。
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按《附列资料(三)》第5列对应各行次数据填写,其中本列第5栏等于《附列资料(三)》第5列第3行与第4行之和;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无扣除项目的,本列填写“0”。
其他纳税人不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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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增值税申报表时,附表三第5列数字与附表一第12列数据比对不一致,而且附表三无法修改,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