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转登记纳税人为出口企业,那么该出口企业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出口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发生适用增值税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以下称“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在其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仍然可以继续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和办理退(免)税相关事项。
具体事宜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规定执行。
自转登记日下期起,该转登记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服务,应当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延伸阅读
我们单位租了其他单位的房子,可以要求他们开水电费的发票吗?
纳税人未将银行账号报告税务机关有什么处罚吗?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未申报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汇算清缴时可以申报吗?
60分钟咨询时长24小时在线咨询1对1优享服务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