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重组中,如何计算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024-08-07210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788人
咨询我
导读:
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重组中,如何计算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六、企业重组符合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 (六)重组交易各方按本条(一)至(五)项规定对交易中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的,其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并调整相应资产的计税基础。   

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乘以(非股权支付金额除以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重组中,如何计算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大家也在问

已为4000万用户解决财税问题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