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详情

单位给非雇员以各自理由组织旅游活动,发生的旅游费需要缴纳个税吗?

2024-08-29133次阅读 华审网整理 分享
冯路路会计师
1天内响应 好评3次 帮助5624人
咨询我
导读:
单位给非雇员以各自理由组织旅游活动,发生的旅游费需要缴纳个税吗?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 培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差旅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包括实 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财税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举报】联系删除。
还有疑问?不如直接问会计师
单位给非雇员以各自理由组织旅游活动,发生的旅游费需要缴纳个税吗?
冯路路会计师
擅长:
在线咨询
查看全部
重要提示:
文章针对您关心的问题给出了简要的介绍,如果未能解决您的疑问,请继续咨询我并描述自身情况,24小时在线。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继续咨询

大家也在问

已为4000万用户解决财税问题
华审 > 财税常识 > > 正文

当前22994位会计在线

平均3分钟响应

立即问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