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扣缴端,人员1-3月在职,4月份工资不在这个单位发放,5月的工资又是这个单位发的,但是目前查看累计收入和减除费用都没有之前1-3月的数据?
2024-09-05170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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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路路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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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 个税扣缴端,人员1-3月在职,4月份工资不在这个单位发放,5月的工资又是这个单位发的,但是目前查看累计收入和减除费用都没有之前1-3月的数据?下面由华审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离职又入职收入的累计规则:
情况一:员工离职后,没有继续再申报此员工的工资,重新入职后则无法累计之前月份的收入、社保及已缴税额等数据,本月正常填写数据申报即可(涉及税款调整,可汇算清缴时多退少补);
情况二:员工离职后,您单位还继续每月申报此员工的0工资,则可以正常累计。
离职又入职减除费用的累计规则:减除费用与员工任职受雇日期和离职日期有关,员工离职后又入职,是以最后一次入职时间开始计算减除费用,之前月份是不累计的,修改入职时间后,离职日期需要删除。
您可以根据以上规则,判断下信息填写是否正确,核实无误后点击税款计算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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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扣缴端,人员1-3月在职,4月份工资不在这个单位发放,5月的工资又是这个单位发的,但是目前查看累计收入和减除费用都没有之前1-3月的数据?